耐心调解化纠纷 邻里和睦暖人心——新晃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
2026-03-30 17:58:2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508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吴杰邻里之间,和睦为贵,然日常相处中,因通行、地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。近日,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聚焦群众 “急难愁盼”,秉持司法为民、定分止争的理念,联合当地政府、国土部门,通过多次释法明理、实地勘查,有条不紊推进调解工作,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相邻权纠纷,让反目邻里重归和睦,以司法温情守护乡村邻里情。

本案中,原告杨某1与被告杨某2均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扶罗镇磨溪村八廖组村民,双方房屋相邻,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,因2025年5月被告在双方房屋间的入户必经通道修建厚围墙被打破。围墙的修建导致原告入户通行受阻,不仅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,还引发了房屋维护等方面的争议,双方就围墙修建合法性、是否构成侵权各执一词,村组多次调解未果后,扶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,虽先后组织两次现场调解,释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邻关系相关规定,但双方核心分歧仍无法调和,调解程序终止。

为妥善化解这起邻里纠纷,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,新晃法院受理该案后,高度重视此类涉民生、涉乡村的相邻权纠纷,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办案目标。承办法官深知邻里纠纷的特殊性,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,却可能让邻里情谊彻底破裂,因此决定多措并举推进调解工作。办案过程中,承办法官联合当地政府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解专班,先后三次前往纠纷现场开展实地勘查,精准丈量房屋间距、围墙位置与尺寸,核实宅基地权属、历史通行通道等关键信息,全面掌握纠纷的来龙去脉与核心争议点。

针对双方各执己见的情况,调解专班秉持平等自愿、合法公正的原则,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,逐一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相邻通行权的相关法律规定,剖析围墙修建行为对相邻方权益的影响,同时从邻里相处、乡情乡俗的角度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体谅彼此的实际情况。对于被告提出的道路修建、宅基地权属等诉求,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专业解答,明晰宅基地边界与土地使用相关规定,政府工作人员则从乡村治理、邻里和谐的角度进行劝导,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。

经过调解专班的耐心疏导与多方协调,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,达成和解共识。被告杨某2同意对修建在其房屋座向右侧的围墙予以部分拆除,原告杨某1一家可从被告房屋座向右前方的道路正常通行,同时自愿补偿被告3000元并当庭付清,且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至此,这起僵持已久的邻里相邻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,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,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恢复平和。

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,是新晃法院践行新时代 “枫桥经验” 的生动实践,也是法院与政府、国土部门联动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探索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,联动基层行政部门的专业优势与基层治理力量,将法律服务延伸至乡村一线,通过实地勘查、精准释法、耐心调解,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又兼顾了邻里情谊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下一步,新晃法院将持续聚焦基层邻里纠纷、宅基地纠纷等涉民生案件,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、部门协同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以更接地气、更暖民心的方式化解基层矛盾,用司法力量守护乡村和谐稳定,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。

责编:周玉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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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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